丽江:1至9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66件79人

发布时间:2017-11-05 08:58:28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精准发力、精准监督,1至9月,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66件79人,以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认真做好线索排查工作,市纪委常委带队的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村组,会同县区纪委、乡镇纪委督查组,对各乡镇、村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抽查对象的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访、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所有问题疑点逐一调查核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巡察及问题线索移送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受理信访举报机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审计、民政、住建、财政、扶贫等部门联系和沟通,构建全方位问题发现网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按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下查直办;有效运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规范问题线索录入,通过平台监管,有效发挥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督办催办作用;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通过快速从严处置,及时释放信号,遏制住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蔓延,真正从纪律保障层面推动脱贫攻坚任务的如期完成。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鼓励各级各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发现问题、不整改问题,或者是上级抽查出该发现未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今年1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66件79人;查结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32个,处理4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组织处理18人。

层层报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及时总结分析和通报曝光;坚持定期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该曝光的坚决曝光,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市纪委编制了《丽江市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组织全市300余名党员干部学习;今年以来,共通报曝光4批25个典型问题,给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敲响警种,督促他们深刻汲取教训。(卢朝忠)